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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屡教不改 获刑罚终进班房
时间:2015-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151日醉驾入刑以来,大多数人都认识到了醉驾的危害,能够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纪某某一再因酒后开车被行政处罚,却依然屡教不改。2010827日,纪某某因酒驾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时隔不到一年,2011430日,也就是醉驾入刑的前一天,纪某某因醉驾被查获,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对其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经过这两次处罚,纪某某没有吸取教训,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2015429日晚,纪某某酒后驾车从郎溪县建平镇驶往涛城镇,在建平镇东郊村五里亭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当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对其抽取的血样进行检测,血液乙醇含量为98mg/100ml。近日,我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纪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纪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这一次,纪某某不仅进了班房,也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