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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的七项措施获县人大肯定
时间:2020-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郎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忠才同志在郎溪县院报送的《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代表审议<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报告》上批示:“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迅速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形成7条具体落实措施,值得充分肯定”。郎溪县人大办将该报告以《领导参阅》(2020年第一期)的形式原文予以刊载,并发县四大班子、县直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供全县领导参阅。

  在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分组讨论中,人大代表对我院就履行职能、公益诉讼、普法教育、检察宣传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听取列席会议人员汇报各代表团讨论情况及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形成7条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大气、水体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携手食药监、环保、国土等部门,继续延伸“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覆盖面,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建立健全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办理一批有影响、利民生的公益诉讼案件。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和案件会商力度,形成打击合力;注重结合办案,深挖彻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巩固扩大扫黑除恶战果。同时结合办案加大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探索办理民营经济案件新模式。加大对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探索“一站式”办案模式,一次性地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一次性地完成所有的调查核实,减少民营企业遇到的“诉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办案中注重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灵活经营与违法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等界限,精准适用法律。依托“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推动检察机关、工商联、民营企业互助共赢。对于工商联反映的涉检民营经济有关问题,检察机关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回复。

  四是加强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加强检察专业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务研究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集业务技能和法学理论于一身的综合性人才。充分发挥“检答网”作用,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用能力。

  五是改进普法宣传教育方式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做到普法宣传教育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相结合、与维护和谐稳定相结合、与执法为民相结合、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为建设“平安和谐郎溪”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形式,贴近群众,倡导崇尚法治的风尚。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通过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提升。

  六是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工作是事关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紧扣服务大局、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工作成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讲好接地气、有温度、有品质的检察故事,全面展示检察干警开拓创新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检察工作,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更加重视做好全覆盖、个性化精准联络工作,更加重视面对面真诚沟通和交流,更加重视经常性联系和人大专题报告,把工作做在平时,形成常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用心办理好、反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