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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职能 精准打击“套路贷”
时间:2018-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 “套路贷”团伙犯罪案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了江某某5名犯罪嫌疑人。

以江某某等人为核心的犯罪团伙,以贷款、借款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求被害人提供车辆抵押,并以“保证金费”“中介费”等名目收取费用,签订远高于实际借款额的借款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江某某等人约定苛刻的“违约条件”,并肆意单方认定借款人违约,趁借款人不备将其抵押的车辆扣押,再借此敲诈勒索借款人钱财赎回车辆。家住郎溪的被害人常某某在借款6.4万元时,被江某某等人“套路”签订8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因还款时间晚于约定时间一个小时,江某某等人就采取暴力手段将常某某抵押的凯迪拉克轿车强行开走,在常某某支付13.6万元违约金后才让其将车辆赎回。

“套路贷”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犯罪环节多、法律适用难,办理时存在诸多难点。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郎溪县检察院强化侦检联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并且迅速批捕团伙核心成员,确保快速有力打击发生在郎溪县范围内的“套路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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