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涉老刑案怎么办郎溪检察带案走访显真情
时间:2021-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贾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该院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

202010月的一天下午,贾某骑电动三轮车载着童某准备由西向东横穿郎溪县境内203省道,看到省道上由北向南驶来的重型栏板货车时,贾某自认为能够赶在货车前到达马路对面,便继续骑车过马路,来不及避让的货车与三轮车发生了碰撞,致使贾某、童某均摔倒在地受伤。贾某、童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童某因头部受伤严重,经救治无效死亡。经郎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贾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贾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贾某为80岁的五保户,本与被害人童某相识,在事故发生后,贾某虽然没有赔偿能力,但被害人的家属也对其行为表示了谅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承办检察官到贾某居住地走访调查,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并在充分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的情况下,依法对贾某作出上述处理。

郎溪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办案、跳出办案,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做好走访调查、听取意见等工作,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充分体现了对涉老年人刑事司法的温度和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