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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揭牌
时间:2023-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的8月15日为首个全国生态日。

上午9点,由宣城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宣州区政府共建的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宣州区宛陵林场举行。上述共建单位以及省高院、宣州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共8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仪式。同时,全市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异地补植就落在宛陵林场,揭牌仪式后,市检察院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现场确认了补植地选址。据悉该案涉金额180余万元,预估能够补植700余亩林地。

而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的共建起因也是这起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09年至2018年间,安徽省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续从某地7个村民组村民手中租赁700余亩山场用于生态农业开发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

2015年至2018年1月间,该公司为实施林业开发相关工作,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挖掘机陆续在其租赁及未租赁的山场上平整、扩建老路以及新修建道路、平台。

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行为造成植物资源和表层土壤资源损失,森林固碳释氧、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固土保肥等功能随之丧失,山体被挖,坡脚陡峭失稳,水土流失不可忽视。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21年12月24日达成民事调解:被告公司需要赔偿生态损害费用,在履行赔偿款项时,可另行选择种植苗木,将苗木折算成赔偿金额进行赔偿。且为了恢复农用地生态功能,还须在调解书生效的1个月内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然而因为无合适的补植地点,为修复生态损害赔偿的苗木补植,迟迟未能推进落地……


经过案件经办的法官、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以及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乘着“府检联动”的东风,各相关行政单位的通力协作,共建基地最终得以落地生根。

基地启动运行后,将以“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抓手,积极发挥多重作用。作为公益保护的补植复绿基地,对于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在不适合原地补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督促有关责任人,在公益林补种林木,弥补生态公益损失。作为法治教育基地,可组织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补植复绿活动的同时以案释法,充分发挥修复、警示、教育等作用,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实现惩罚犯罪、宣传教育、生态保护有机统一。作为党建活动基地,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支部党建品牌“公益家”将挂牌设点,将基地建设成为检察干警的青年志愿林和党员先锋林。

省高院审委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张红生;市法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辛先海、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杨学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许新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星辉等领导参加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