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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郎溪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多提宝贵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郎溪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检察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实现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稳中有进”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惩治犯罪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综合运用刑事检察职能,在严打与严防、治标与治本上紧密结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8件91人,提起公诉114件168人,人数较上年分别下降22.2%和41.67%,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其中,批准逮捕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35人,提起公诉56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33人。与此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我县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有序,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中政委提出的“两减少、两扩大”的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一年来,对主观恶性小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等轻微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占报捕总人数的13.3;对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 9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占受案总数4.4%促成10 件轻微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少捕慎诉”原则和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在检察各个环节进一步得到落实。

全面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一是改进出庭工作。对101件刑事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适用简易程序的每起刑事案件,确保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二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介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在场、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探索适用新程序。去年1月,我院办理了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后的全市首起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这一程序正确适用进行了有益尝试。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业绩,化解矛盾也是业绩”的执法观,努力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依托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制定涉检信访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涉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6人次,未发生来信变来访、新访变重访和赴省进京访事件。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积极构建基层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6个乡镇检察联络室、信息联络员作用,深入基层,提供法律咨询 50次,化解矛盾纠纷36起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结合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美好乡村建设等活动,组织检察官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56次。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举办校园法制讲座3次,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监外执行不当行为的发生。

二、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统筹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突出查办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和关键岗位,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6人,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9件11人,法院判决8件10人,有罪判决 100%。其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1件13人,均为五万元以上大案。立案查处反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案件5件8人,有力捍卫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改进办案方式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对执法办案带来的新挑战。一是坚持人性化办案。与医疗单位合作,建立医疗绿色通道,为涉案人员提供健康保障,既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各项权利,又确保办案安全。二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机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公诉引导侦查、反贪反渎协同配合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合力;三是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逐步加大先进侦查装备的投入和使用,利用电子证据等新型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

更新办案理念有效运用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宣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意见》的规定,在查办涉企案件中,从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保障职工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注重把握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严格掌握逮捕条件。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38次,提出预警性预防检察建议37次;深入有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讲座33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0余人次,为打造诚信市场、净化招投标环境提供了廉洁准入保障;强化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将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例编撰成册,印制了《郎溪检察》(三期)专辑1500册,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向31家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发出倡议书31份;扎实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举办预防讲座10次,实现对乡镇干部、村支两委“全覆盖、全参与、无遗漏”的专项预防利用“正义郎溪”微博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重要职务犯罪预防活动进行全程现场直播,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向专业化、社会化和法治化方向发展

三、诉讼监督与司法协作相结合,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增强监督观念,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诉讼监督原则,强化对刑事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依法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1人、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1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13 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次。全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9件,申请执行监督案件2件。经审查,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强化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监管监督职责。在监管场所设置检察信箱,接受在押人员的检举、申诉和控告;把每月在押人员亲属接见日确定为驻所检察官接待日,接受在押人员亲属来访,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加强对非监禁刑的执行监督,依法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县社区矫正中心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通过专项检查,对2名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矫正对象,向县司法局提出收监建议,得到采纳,保证了非监禁刑罚的正确执行。

司法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在加强诉讼监督的同时,注重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司法联系协作机制。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次,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10次,引导侦查,规范证据收集。根据庭审需要,申请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提出量刑建议114件,法院采纳98件,采纳率达86.7%。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服判息诉工作,3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与公安、司法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登记、核对全县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

自身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加严格的标准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内部制约,规范侦查行为;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办案工作区获省院颁发准用证;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督察力度;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对6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备案审核,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在强化自身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庭、评议,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完善;积极适应新形势,做好微时代的大文章,开创“五位一体”的检察宣传新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官方微信、开设微直播、拍摄微电影、开设微讲堂、开办手机报等形式加强检察宣传,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紧紧围绕业务抓队伍,实现队伍建设与业务发展良性互动,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理论学习的深入推动执法思想转变,将专项活动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把查找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统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四措并举”为内容的春训活动和“创先争优”、“勤廉双优年”、“系统联动联建”等活动以及“争先进位找差距,求真务实谋发展”等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永恒动力。开设检察官大讲堂,交流办案经验和学习体会;开展读书月活动;邀请著名学者来院授课讲学;组织干警与南京大学专家学者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选派人员到高等院校参加进修和培训,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升,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我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并接受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中央及省级媒体的集中采访;我院党支部被评为“全县五星级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志愿者服务站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一家“五星级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院妇委会获市“巾帼优秀服务队”光荣称号。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考核、追究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完善了《警车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改变文风办法》、《公务接待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

强化理论引导作用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高度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2013年,全院干警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57篇。其中16篇论文在国家和省级报刊杂志发表;2篇论文观点被写入《第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观点述要》、《“两大诉讼法修改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观点综述》;2篇论文入选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资料库;1篇论文获安徽省法学会“两大诉讼法修改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活动征文优秀奖;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的“非法集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在《检察日报》刊发;成功申报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公诉环节人权保障问题研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全院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真分析和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的新需要;二是队伍年龄结构不优、人手不足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作风仍需进一步转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支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基本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美好郎溪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郎溪建设。准确把握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打击、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更好地服务郎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维护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新特点、新动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和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保障民生民利,深入推进和谐郎溪建设。继续关注民生民利。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决防止矛盾积累、问题激化、风险叠加。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做到在思想上爱民、亲民、敬民,工作上便民、利民、为民,努力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进一步适应多媒体时代检察宣传的新需要,在更广平台、更深层次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做到随时随刻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三、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法治郎溪建设。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继续加强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变相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准确把握民事检察工作职能定位,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深入推进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途径,不断增强执法司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建设,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实务,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调整结构、提升能力、增强效果”的总要求,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继续深化商业贿赂治理活动,坚决查处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腐败案件,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涉农涉地、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以及执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惩治活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提升素质能力,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抓手,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检察干警。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开拓进取,奋勇前进,为谱写伟大的中国梦郎溪新篇章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