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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31日在郎溪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了检察工作的长足进步。

一、发挥职能作用,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法治环境。

聚焦发展大局,助推经济发展。围绕县委“12555”工作总思路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科学发展百强”发展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郎溪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二条意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活动,深入园区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6人,提起公诉9件20人。

坚持民本理念,守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思想,依托职能促进民生改善。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我县部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商户违规经营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发出检察建议33件,整改33家。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4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立案侦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多种手段,着力保护“绿水、青山、净土”。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立案侦查3件7人,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7件10人。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犯罪线索1件3人,对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突出风险防控,维护金融秩序。以打击为手段、化解为目的、防范为根本,主动融入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件2人,提起公诉4件5人。依法妥善办理涉案金额3.9亿余元、被害人达27人的何某某非法集资案和涉案金额达1千余万元、被害人达112人的广林米业吴某某、刘某某非法集资案。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和释法说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政治责任,助力脱贫攻坚。主动担负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在开展结对帮扶的同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模式,助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精准脱贫,申请核发救助资金19.2万元。积极申领扶贫项目,帮助结对帮扶贫困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依托职能助力法治扶贫,针对扶贫走访中发现的困难老人住房不安全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对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导致老人生活困难的个案,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上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力推进平安郎溪、法治郎溪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有力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73件102人,同比上升43.14%和56.92%,提起公诉192件261人。始终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21件23人,提起公诉4347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坚决落实反腐责任。建立健全与监察机关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线索移交等机制,提升反腐工作合力。成立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办案组,明确专人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全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4件4人,提前介入4件次。经审查,决定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移交异地办理1件1人。依法对县医院原院长高某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突出从严从重从快方针,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受理涉恶类审查逮捕案件13件35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9人;受理涉恶类审查起诉案件12件44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0件32人,监督立案1件3人,追诉漏犯1人、漏罪1件。办理了我县首例“套路贷”涉恶刑事案件1件11人,依法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袁某某等13人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制猥亵提起公诉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均妥善处理。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推进年”活动,成功化解信访积案2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推送检察信息422条,努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的意见》,按照“1+3+1”建设模式,着力打造为民检察、规范办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模式,不断完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在郎溪中学设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在建平镇司法所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创新青少年普法新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远离‘校园贷’防治‘校园害’”为主题的未检宣传月系列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法制讲座8次,受教育学生达4000余人次。对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4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聚焦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加大“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4件20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5人;纠正漏捕3人,追诉10人,漏罪8人;因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20件5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8件10人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起抗诉1件,法院审理后依法改判。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制度和列席审委会制度。提出量刑建议258次,法院采纳率达93.8%,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7件,其中受理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40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0件。

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全部得到纠正加大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力度,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派员参与集中宣布入矫、点验和教育活动,严防社区矫正脱管漏管,对4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向司法机关发出收监建议,均得到采纳。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5名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2人。

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意见反馈等机制,形成了多领域、多维度、覆盖面广的生态保护合力。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办理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请人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决定》。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民行检察集中宣传日”、“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公益意识,提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

四、坚持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本领高强、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宣讲交流、主题党日等活动,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开展学习周会明先进事迹活动,用先进典型激励和鼓舞检察干警,立足岗位,无私奉献。

强化改革任务推进。始终把改革作为推进自身发展内生动力,着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深化员额制改革,整合检察资源,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先的15个科室精减为4个部(室)。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扫黑除恶检察官办案团队,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业务素能提升。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打造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的检察队伍。积极推行全员分类培训,广泛开展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实战能力。借助高校和高检院检察理论实证联系点平台,研究制定加强理论调研工作意见,强化检察实务研究。申报高检院和省院调研课题均获立项。一篇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年会论文集,一篇论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

强化从严从实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检务督查,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纪律禁令。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司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积极配合市院党组对我院开展政治巡察,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广泛开展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主动汇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出席新闻发布会2次。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08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96人次。强化内部监督,发起流程监控31件,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评查案件234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四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业务领军人才有待进一步培养。对此,我们将保持清醒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是郎溪“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首发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提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实力郎溪、活力郎溪、美丽郎溪、和谐郎溪、幸福郎溪提供人民满意、发展需要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的战略部署,优化服务措施,强化对市场环境、营商环境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慎重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主动回应人民平安需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重点问题整治,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巩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果,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顺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有力有效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牢牢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更加自觉地维护民生民利,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认同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办好民生案件,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三是积极顺应法治郎溪建设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牢固树立监督是“主业”和“基本功”的理念,找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突破口,努力提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执行违法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机制。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筑牢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地位,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多元化监督体系,奋力开创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

  四是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期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贯彻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的要求,深化干警职业技能和素质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坚持狠抓规范司法不放松,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积极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努力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精细检察”、“智慧检务”。进一步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在改革中凝聚共识,激发活动,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竞进提质、跨越发展。

“扬帆起航正当时,奋发有为谱新篇”。各位代表,全面对标沪苏浙的号角已经吹响,奋力争当排头兵的目标已经确定!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在“对标”中找差看齐,在“争当”中担当作为,为打造工贸文旅创新强县,建设美丽和谐幸福郎溪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两微一端“两微”是指“微信(正义郎溪)”、“新浪微博(郎溪检察)”;“一端”是指“新闻客户端”。

1+3+1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模式,即: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域、一个网络平台,是一个集控申接待、检务服务、公共办案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是附有一定条件地暂时停止起诉程序,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再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诉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五个过硬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由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提出,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创造性拓展和完善。

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简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新时代巡视工作的“纲”和“魂”。

捕诉合一即同一承办人既负责案件的批捕工作,又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两个责任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