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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业,锐意改革创新,为郎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托职能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努力为推动郎溪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出台《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六项措施》,推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政治要求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在县工商联挂牌设立“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为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开展“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和“百名干警联百企”活动,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解决法律难题结合办案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犯罪,依法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案件316,以强迫交易罪从严从快起诉扰乱园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王纪武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倒了”现象的发生。对情节轻微的2家民营企业、5名民营企业人员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力度。依法提起公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4人,积极稳妥办理涉及36名集资参与人、涉案金额达480万元的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安全、保大庆、保稳定”为目标,按照“五个严防、三个确保”要求,落实落细检察环节维安护稳各项任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全年受理的来信来访29件,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对办理过程或结果进行答复,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坚决守护民生民利。主动顺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依托职能保障民生,守护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过得舒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3人,提起公诉1221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续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3人;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3人;建议和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33突出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依法帮助困难群众追回欠款87.8万元

精准服务脱贫攻坚。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实践,助推帮扶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等工作举措落地见效。组织干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300余人次,筹集资金11万余元,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服务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以“六大”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选派11名干警到村兼任法治副书记,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邀请县扶贫局、县法院等单位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联合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救助刑事被害人3名,发放救助资金15.14万元,在落实脱贫攻坚战略中传递检察温度。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郎溪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期盼,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保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严重侵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2151人,同比上升31.3%,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2135,同比上升31.07%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12397人,同比上升35.5 %,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63331,同比上升16.5%坚决落实反腐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积极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惩贪治腐合力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10人,决定逮捕1010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受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010人,经审查77人,判决生效77人,有罪判决率100%。以受贿罪依法对宣州区原区长赵文清提起公诉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18人,起诉涉恶案件214人,保护伞2件2人,追加起诉1人。圆满完成全市首例“套路贷”案件出庭公诉任务,以江为首的12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2年6个月。坚持深挖彻查和“打伞破网”并举,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和“三级签字背书”工作机制移送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3。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对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的县水利局原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俊提起公诉。着力推进“打财断血”,加强对黑恶犯罪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判处财产刑的监督力度,建议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资金9.9万元、车3辆。突出党委领导,先后9次向党委专题汇报专项斗争工作。强化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件次,参加案件会商会3次,列席审委会1次,就证据标准、恶势力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

全面增强未检工作质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暴力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人,提起公诉67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刑事政策的同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附条件考验期满不2人、犯罪记录封存18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成立阳光雨露志愿服务队”,组织检察官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12场,受教育学生达4000余人;举办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设“女生课堂”,在校女生预防性侵害举办专题讲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联合县教体局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通知》,携手共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扫黑除恶与“治乱”“强基”相结合,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部得到回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开展扫黑除恶、拒毒禁毒、法治进校园等以案释法宣传活动21次,“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推送检察信息283条,推动全民尊法守法开展“温暖控申”创建工作,打造申诉信访、检察服务综合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20,减少社会对抗因素响应县委号召,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养,荣获郎溪县首批“优美单位”称号,并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评审。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实做强做优检察监督主业实现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化刑事诉讼监督。将监督线索发现情况与绩效考核、案件评查相结合,压实办案检察官监督责任,着力解决法律监督源头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10人,撤案66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遗漏罪行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55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0件次。刑事抗诉作为审判监督的重要手段,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件。严格落实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全年提出量刑建议209次,法院采纳率达96.2%。

实化刑罚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坚持每周开启检察信箱,每日深入监区、监舍进行日常巡察;坚持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和谈话教育制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件,得到采纳10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依法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7名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收监建议,均得到采纳。3起交付执行违法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优化民事行政监督。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办结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1件,其中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终结审查7件。着力化解诉讼矛盾纠纷,对7件不服法院正确民事裁判的申请监督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有效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强化公共利益保护。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凝聚多方力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河长制”“林长制”的检察介入机制,会同县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为打造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贡献检察力量。与环境资源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系制度。聚焦城市小区电梯、燃气、消防通道等安全问题,扎实开展“保障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对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造成的损害应诉尽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督促修复补种被损毁的国有林地131.68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26.68吨,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2.29万元。

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引领。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开展政治学习1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次,集中研讨4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主题教育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持续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队伍建设同频共振、融合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和处置,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

强化从严治检。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扎实开展“严强转”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三个以案”专项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和纠正检察环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加强日常巡查和检务督查,严格执行日考勤、月通报、年终考评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结合市院党组对我院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1人。

强化改革落实。采用3+2”模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机构精减、职能整合、效率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权力、责任清单,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全年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7件。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主动协商侦查、审判机关,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159174人,适用率49.43%认罪认罚案件出席法庭14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33速裁程序115件,适用速裁程序占比77.7%经验做法分别被省院和市院推广

强化素提升。“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目标,持续推进全员分类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全年32人次赴国家检察官学院、省市院及高等院校接受培训。借助高校和高检院检察理论实证联系点平台,强化检察实务研究,承办的高检院和省院调研课题相继结题,多篇研究成果公开发表,1篇成果获省院检察理论研究三等奖,1名干警被省院授予“安徽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多名干警受到市县表彰奖励。我院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通过案件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5条,重要案件信息5条,法律文书322,努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积极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良好条件,高标准建成检务工作区并投入使用,实现律师接待统一受理、归口分流,扫描电子卷宗917,刻录光盘185个,为律师卷提供便利条件,全年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24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衡,一些业务长期发展滞后,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办案骨干力量不足,在全省全市叫得响的领军人才较少;三是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保持清醒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坚持改革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奋力推进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勇当时代司法排头兵,为续写新时代郎溪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和落实在检察具体工作中。“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和根本政治任务,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切实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更精准的切入点、更扎实的举措,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进一步深化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意识,有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食药安全、涉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定不移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全面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改革创新,精准办案,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来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突出法律监督主业,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促进规范司法,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全面提质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继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体系,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培养领军人才和专业型人才,形成合理检察人才梯队。坚持严管厚爱,严实管人导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主动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强化对外宣传,讲好检察故事,提升司法公信。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勇争一流的决心、主动作为的担当、埋头耕耘的实干,凝心聚力筑品质,一心一意谱新篇,为打造工贸文旅创新强县、建设美丽和谐幸福郎溪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六大”行动】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高检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聚焦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生态环境、坑农害农犯罪、护农助农行动、法治宣讲六个方面,集中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的具体活动内容,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形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时,对于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给其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关义务,考验期满检察机关再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和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发现有其他犯罪,应当提起公诉。

两微一端“两微”是指“微信(正义郎溪)”、“新浪微博(郎溪检察)”;“一端”是指“新闻客户端”。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诉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四个铁一般指的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是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这是广大党员干部肩负使命、敢于担当的应有品质,进一步指明了党员干部的努力方向,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遵循,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速裁程序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判处三年有期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