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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时间:2015-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贪污、贿赂等犯罪,弘扬正气,取信于民。在6月23日“举报宣传周活动”首日,我院对实名检举他人涉嫌职务犯罪并查证属实的两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现金奖励。征得举报人同意,实施了不公开奖励。

  近年来,我院认真执行“保密+奖励”两项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安全,同时又激励了人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在举报线索保密措施上,一是通过举报线索专人专机管理,加密码严格管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二是举报材料不得随意摆放,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三是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几年来,在严格保密的同时,我院积极落实高检院有关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了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