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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来我院调研指导
时间:2015-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6日,省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谢强,省人大代表孙建华一行4人,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效珉等的陪同下,到我院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县委副书记孙立志、县委政法委书记叶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曦及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解兵对省、市院领导和省人大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督导组一行汇报了我院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播放了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题片。与会班子成员分别就对规范司法行为的作了发言。省人大代表孙建华,县委副书记孙立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鸿分别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作了交流发言。谢效珉在肯定我院开展此项活动成效后指出,提升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一要讲规范,树形象。在规范司法行为上,要有认识、有措施、有效果,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规范办案,促进检察形象提升。二要讲思路,谋出路。随着科技发展,传统办案模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在侦查案件过程中,要善于思变,适应发展,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和技侦手段的规范运用,促进办案模式转型。三要讲观念,提素能。规范司法行为,必须要摒弃规范是束缚的旧观念,要立规矩、守规矩,克服司法规范难的情绪,通过执法观念的转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能力,促进办案规范化水平。

  谢强听取汇报后,对我院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自查互查相结合方式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等所做工作给予肯定。他强调,一要加深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是高检院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自身要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方位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二要抓住整治重点。要把查找问题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认真对照检查,做到“见人、见案、见事”。基层院作为一线办案单位,要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多下力气,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三要以规范促办案。规范司法和执法办案相辅相成,要以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量,同时,通过加强办案体现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广大办案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现代化办案手段的运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四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与“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在思想、认识、观念上要充分认识两者的一致性,规范司法行为本身体现了“严”与“实”,只有做实了规范,才能促进公正、文明、理性办案,维护司法权威,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