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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温暖少年法庭
时间:2015-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圆形的桌面取代了高高的审判台,几近平等的交流代替了严肃的讯问,暖暖的温情缓解了被告人沉重压抑的心理……要是不说明,局外人还真不知道这里正在进行着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

  20151014日,我院与县法院积极协商沟通,采取圆桌审判的温情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犯罪的案件。该案的被告人毛某作案时刚年满十六周岁,还不满18周岁。年幼时,生母去世,父亲再次结婚后,又养育了一个小儿子,家庭的重担都落在父亲身上。父亲常年在外打工,疏于对毛某的关心和教育。两年前,毛某的父亲又患上了红斑狼疮,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愈发困难。毛某在初二时,自行辍学在家,在社会中游荡时,学会了小偷小摸的“本事”。201411月至20152月,毛某多次在郎溪县建平镇义务商贸城商铺、宾馆收银台、他人汽车中盗窃财物,共计2万余元。为能更好地挽救毛某,法检协商后,决定采取温情的圆桌审判方式开庭,安排去掉械具的未成年被告人,与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同坐一桌;通过控、辩、审三方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与感化,用冰冷法律外的温暖感化教育,促使其深刻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确理性面对现实,消除日渐沉沦的情绪,点燃热爱生活的希望,重树美好人生的信心。

  “我是第一次见这样开庭,原想着孩子还小,因为这事,孩子已经变得自卑、脆弱,要是再过堂审判,我担心他承受不住而更自卑和逆反,这下好了,孩子经过检察官、法官的帮教,很受触动,我看态度也转变过来了,感谢用这样的方式判案。我以后也要向你们学习,多想办法,好好地管教引导孩子。”庭审后,毛某的父亲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