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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检察院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1-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31日,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近日,郎溪县检察院开展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学习《长江保护法》

该院第二检察部全体人员、团支部青年干警共同学习《长江保护法》。宗媛媛副检察长对该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四大亮点、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辖区内非法捕捞、河湖水质污染、河道非法采砂检察监督工作做出安排。

进村开展普法宣传

会同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局先后来到老郎川河、钟桥河沿岸的建平镇朱侯村、三岔村,新发镇东夏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讲《长江保护法》及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督促村级河湖长要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水域岸线管护,加大辖区内河湖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劝阻、上报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在村民中广泛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激发村民保护河湖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联合开展巡河检查

宣传组一行沿老郎川河、钟桥河实地查看了沿线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河堤养殖、废弃船舶处理等问题。巡查中发现村民私设拦河渔网,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结合非法捕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当事人当场表示将拆除渔网,今后不再进行非法捕捞活动。同时,还向过往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宣讲。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资料200余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郎溪县检察院将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修复等方面推进工作,重点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采砂、围垦、排污、养殖、捕捞等行为,推深做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