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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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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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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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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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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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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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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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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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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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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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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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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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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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3万元,下降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本项经费去年今年均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1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财政部、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2万元,下降4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2万元,下降44%,下降原因主要是监察委成立,人员转隶;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去年和今年均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