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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18-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建设单位:郎溪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一层检务大厅、电子卷宗制作室、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律师接待室、一层过道及楼梯门(带控制系统)、负一层宣告室及听证室、地下车库改办公室、技侦附属楼等室内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中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等,详见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技侦附属楼

工程控制价:172219.97

施工期限: 4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符合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审计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0%,余款为质量缺陷保证金,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均不计息)。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办法及程序: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成交价法。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可于本公告发出后至20181121 12:00时前到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506室(联系人韩主任,电话:13966182552领取查看。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于2018112217:00时前交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506室(联系人韩主任,电话:13966182552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邀请人可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报价书、施工图等。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投标书报价高于控制价90%(即大于控制价*0.90)的均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

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经建设单位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均无有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邀请招标。

中标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栏公示3天。

公示3天无异议后,建设单位通知中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其他约定:1.工程设计费及工程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

2.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院要求和实际需要对施工内容进行局部变更调整的,中标人应予服从。变更部分的价款以审计决算价为准结算。

3. 本工程施工材料(装饰材料)及安装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设备及器具等,其材质、品牌及生产厂家、型号及规格等,施工采购及进场前必须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金额情况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及安装等,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8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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