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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发挥检察职能 保护辖区绿水青山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郎溪县公安部门对一起非法处置固危险废物案进行立案侦查。

  20185月,郎溪县检察院接县环保局通知,在县十字镇新和村发生一起非法处置固体危险废物事件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立即派员提前介入,与县环保局、县政府办、县公安局等部门人员赴现场查看取证。经查,环保废物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固废重量为6.18吨。县检察院认为,该起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严重污染环境,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于是建议县环保局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至县公安部门。县公安局受理案件线索后,郎溪县检察院积极跟进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安部门对此事件立案侦查。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到案,正在依法侦查过程中。

  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与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有效防范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检察机关重要职责。近年来,郎溪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两项监督职能,加强与县环保、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联系,形成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合力,守护辖区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