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这一主线,在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三个理念下,通过严格法律政策界限、强化对强制措施和侦查行为检察监督、健全完善涉及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申诉处理、开拓全面服务民营企业新途径四项机制,突出打击涉及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犯罪、公职人员涉及民营企业贪贿渎职犯罪、破坏市场秩序和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净化执法司法环境五个重点,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充分体现了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创新完善执法司法机制,优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