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在郎溪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解 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郎溪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县检察工作励精图治,跨越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狠抓服务大局首位任务,坚持能动司法,优化发展环境
五年来,我们围绕区域发展重点,紧贴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细化服务举措。制定《保障服务郎溪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八条意见》,开展“民行进民企、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依托职能助推经济发展。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件23人,提起公诉33件44人。
维护民生民利。紧紧围绕保障和服务民生,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 21件29人,查办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件36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2件7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件6人,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2起。强化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依法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9件11人,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为207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150万元。
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风险研判、诉访分离、联合处置等信访应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社区群众代表参与公开答复申诉人。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和首办责任制等制度,综合运用联合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等方式,妥善处置集体访、告急访6件次,成功化解息诉多年信访积案1起。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3名刑事被害人实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4万元。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先后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和县法院协商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形式,先后对80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拓展服务平台。加强控申窗口建设,推行“建平温馨工作法”服务来访群众,被《检察日报》、《安徽日报》介绍推广。依托6个乡镇检察联络室开展“走基层访民意”“百名干部帮百企”和结对帮扶活动。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实现控告申诉、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集约化管理,一站式服务,接待来访人员1452名。
二、突出执法办案中心地位,强化职能履行,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在深化平安郎溪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41件400人,提起公诉758件1009人。突出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盗窃、抢劫、强奸等刑事犯罪114件129人,提起公诉147件187人。对重特大恶性案件坚持关口前移、引导侦查、从重从快办理,依法批准逮捕孙红娣、刘炎德故意杀人案。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和“伪基站”“全能神”等专项行动,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4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4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围绕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成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推行 “侦、捕、诉”联动机制,运用“两侦合一、贪渎并查”办案模式,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4件5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35件45人,渎职侵权案9 件9人,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全力查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加大对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对6名行贿人进行立案查处。积极落实保护、奖励举报人制度,对经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统筹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开展预防“六进”“五大专题预防”“百场讲座进乡村”和“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举办警示教育和预防讲座67场次,受教育干部达4000余人次。联合纪委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竞赛,制作《一身正气》廉政宣传片,编印《郎溪民生案例选》。结合办案,深入发案单位,剖析案发原因,提出预防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开展预防调查31次,撰写年度报告5篇,提出预防建议30次。建立行贿档案查询服务专门窗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9人次。高标准建成郎溪县廉政教育基地。
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权威
五年来,我们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3人,不应当立案5件10人。纠正漏捕11人,漏诉37人,因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101件179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制度、列席审委会制度。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9次,提出量刑建议752次,法院采纳率达99%。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改判2件。办理不服已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刑事申诉案件9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采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上级院抗诉5件,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7件。对申请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0件。加强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支持起诉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的若干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7件。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书42份。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8 件。纠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 人。对4起交付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7名矫正对象依法建议收监,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
四、驰而不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外监督,提升检察公信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接受监督成为新常态。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五年来,向人大专题汇报、接受专项检查8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10次。建立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观办案工作区,参加庭审评议,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5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
检务公开呈现新亮点。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顺应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新要求,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订阅号、检察微博、手机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执法办案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重大检察信息,上传终结性法律文书28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96条,供当事人及辩护人、代理人查询。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举报宣传周”,参加群众达1500余人次。开通检察服务网络预约平台,为群众预约检察长接待、律师辩护代理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便利。
规范司法迈上新台阶。把规范司法行为与思想政治建设、检察业务建设紧密结合,连续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在发现问题上做文章,查找问题不留死角;在解决问题中求突破,针对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顽瘴固疾,建立规范司法长效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评查、庭审观摩,亲身感受规范司法成效,在省人大内司委和省院案件评查组专项检查中获高度评价。“违规事不做,高压线不碰”成为干警共识,执法办案呈现出质量优、效果好、公信强的良好态势。
五、围绕检察人才基础地位,打造过硬队伍,保障公正司法
五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人才保障。
强化思想引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思想上的成熟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对自身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构建社会、单位、家庭三位一体的拒腐防变、廉洁从检体系,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
强化改革推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以员额制为中心的检察官遴选工作,经报名、考试、考核、考察程序,报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产生了17名员额内检察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启动检察辅助人员选任工作,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质量和办案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能力提升。以提高实战能力为重点,丰富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载体。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检察沙龙”“法律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组队参加全市“诉辩对抗赛”和公诉人业务竞赛,均获佳绩。扎实推进“文化育检”,让干警在“我参与,我享受”的过程中实现“我快乐,我进步”。深化检校合作,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作专题报告12场次,举办专题研讨2次。组织干警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连续3年申报完成省院调研课题。五年来,10篇理论调研文章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2名干警当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院干警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62篇,先后被高检院理论研究所、法律政策研究室确定为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和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系全省唯一同时获此两项殊荣的基层院。
强化基础保障。坚持以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目标,逐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配备投入,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务公开大厅、控申接待区、办案工作区先后投入使用,陈列室、荣誉室等检史教育场所相继建成。积极落实科技强检发展战略,新建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侦查指挥中心和多功能视频会议室;完成电子卷宗应用系统、手机取证分析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收集、固定、鉴别证据的能力明显增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通过国家级测评。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和考核,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五年。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第二届优秀政法单位、“廉政文化进家庭”省级示范点、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安徽省第五届先进基层检察院、安徽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安徽省青年文明号、安徽省巾帼文明岗、宣城市党建示范点、五星级志愿服务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检察业务工作连续三年位列全市前茅。一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 60余人次先后受到省、市、县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警现代司法理念还未真正树立,创新意识与当前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业务人才培养力度不够,队伍结构不合理,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一线干警办案任务重、压力大;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力不强,难以满足司法办案的现实需求;四是检察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大,队伍活力仍需进一步激发。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的一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郎溪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紧紧围绕创新发展新任务,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把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主动适应创新发展新要求、新挑战、新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强化对供给侧改革、“调转促”、创新驱动发展、“精准扶贫”等战略的司法保障。
二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更加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稳工作“组合拳”,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重点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投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和巩固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成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信访改革各项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公正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法保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紧紧围绕重拳反腐新形势,更加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怠于履职、权力滥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紧缺、竞争激烈、监管薄弱的行业和领域,坚决惩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改革举措落实、损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加快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促进转变侦查模式,提升查办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前沿的位置,提高预防措施的针对性,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警示功能,充分运用新媒体强化预防宣传,努力在遏制腐败增量上有新作为。
四是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新期待,更加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裁判不公、违规处置涉案款物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公民合法权益因司法滥权遭受侵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通过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紧紧围绕形势任务新要求,更加从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铁规禁令,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积极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全员培训,推进学习型、和谐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强化检察职业保障,加快推进科技强检。认真落实内设机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任务,确保检察权正确科学有效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断推动郎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有关用语说明
【民行进民企,服务促发展】是检察机关开展的民事检察工作专项活动,主要通过对接联系民企,建立主动服务联络机制,做好法律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增强守法经营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支持起诉】是指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是附有一定条件地暂时停止起诉程序,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再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圆桌审判】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模式的创新。让法官、检察官、家长、未成年被告人同坐一张圆桌,由原来的高堂庭审变为面对面的“圆桌审判”,改变过去审判区域过于威严、压抑的环境气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未成年人紧张、恐惧、抵触情绪,有利于他们如实供认犯罪事实, 争取最佳的庭审效果。
【行贿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信息和不起诉决定的行贿行为信息,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伪基站】是指利用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装,伪装成移动、电信等运营商的基站。该基站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再冒用任意号码,利用短信群发器、短信发信机等相关设备,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等短信息。
【全能神】邪教组织“全能神”,又被称为“东方闪电” “七灵派”“女基督派”,是当前国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组织之一。2014年5月28日,山东省招远市“麦当劳”发生的命案引发社会对这一邪教组织的强烈关注。
【两侦合一、贪渎并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探索运用的一种合作办案模式,进一步发挥侦查一体化在整合办案资源、排除干扰阻力等方面的作用。
【预防“六进”】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
【五大专题预防】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开展的专题预防。即:“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扶贫政策落实”“促进三农建设”和“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五个专题。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诉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两个责任】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