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5日在郎溪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守检察使命,聚焦主责主业,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为服务保障打好“六大战役”,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好郎溪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一、强化职能履行,倾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郎溪实践中展现检察担当。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司法职责。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7件14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6件1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9件371人,提起公诉181件24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更加注重“打早除小”,结合检察履职办案,严惩有组织犯罪,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绝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危害一方。积极履行反腐败政治责任,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拓宽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渠道,监督立案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受理涉企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件6人,批准逮捕3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6件8人,提起公诉3件5人。聚焦企业创新成果保护,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畅通检企联系渠道,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检察长接访民营企业家7次,现场解决实际问题4个。开展涉企财产刑执行法律专项监督,建立涉企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数据模型。
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立足数字检察工作实践,建立“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结合办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措施落实。强化建设和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坚持在应用上深化,找切口提质效,围绕刑事、公益诉讼和司法救助等方面建立和运用监督模型,挖掘监督线索,全年在财产刑执行、医保报销等领域发现监督线索25条,办理案件23件。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构建“刑事打击惩治+公益诉讼保障”双重保护格局,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净土蓝天。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办理非法狩猎案件2件4人,提起公诉2件4人。注重运用“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加大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力度,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提起公益诉讼1件,依法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1.7万元。1名干警在2022-2023年度“两打”专项行动中被省级三部门联合通报表彰。
二、牢记司法为民,砥砺初心保障民生民利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检察为民机制,切实用法治保障民生。
深化诉源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持续做实涉检信访实质性化解,用心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积极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全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件,答复率达100%。坚持“应听尽听”要求,对3件案件进行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说透,做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推动矛盾化解,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司法办案发现社会管理漏洞,精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办理此类案件1件5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加大对农民工、困难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做实落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完善精准救助、多元帮扶机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22万余元。深化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会同县消防救援局等单位走访多家养老机构,针对部分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强化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与县总工会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8件39人,提起公诉10件1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捕4件10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8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15人次。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围绕校园欺凌、性侵犯罪、电信诈骗等突出问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进校园共7次,受教育人数达1700余人次。
三、深耕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助推更高水平法治郎溪建设。
持续做好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执行全流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1人,监督立案后判处徒刑以上刑罚1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8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自行补充侦查14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共办理社区矫正工作检察案件27件,对社区矫正机构和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9次,提出纠正意见46条,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贯彻精准监督理念,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6件,其中,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已采纳并回复;支持起诉24件,法院全部采纳,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共计70.5万元。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对1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启动再审后予以改判。
有效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践行既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又促进依法行政的“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5件,其中,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7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2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全面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共办理案件6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3件,行政机关已采纳并回复33件;终结审查28件,其中1件侵犯著作权行刑反向衔接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4+11”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份,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件。深入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及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办理的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服务保障大黄山建设检察典型案例。构建“外伤类医保诈骗法律监督模型”,依靠数据赋能,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追回违规报销基金,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有力抓手,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真正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强化正风肃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4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切实抓好“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积极配合完成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暨执法监督以及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郎溪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工作。
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突出专业能力提升,加强实战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优秀检察业务人才,实现检察队伍持续优化。加强专业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外出学习交流,切实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和典型案例培育,立项省、市院课题3项;参与市院课题1项并获省院一等奖;1项研究成果先后在省、市院获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开展检察宣传的深度、广度、精度还不够,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职能了解还不全面不充分;二是在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方面措施还不够有力,针对性不强;三是检察干警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抓实“三个管理”,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推动郎溪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着力铸牢政治忠诚。抓牢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责任,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更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是深化检察履职,着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药安全等涉民生犯罪。扎实推进涉法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更好以检察履职增进人民福祉。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始终聚焦“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推进“府检联动”,强化执法司法协同,建立健全外部衔接、相互反馈机制,深化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进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监督,守护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大数据应用,积极探索开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进网络、平台、数据、应用融合,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是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永葆队伍政治本色。加强业务素能提升,深入开展业务培训、竞赛等活动,不断夯实专业素养、锤炼看家本领。抓好从严治检,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提振担当作为的新风气。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美好郎溪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是指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规划下,充分、深度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其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两打”专项行动】“两打”专项行动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开展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通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以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六大保护】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行刑反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的法律监督活动。
【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是附有一定条件地暂时停止起诉程序,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再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支持起诉】指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虚假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4+11】“4”指2017年7月1日《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列举的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指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又进一步增加了11个新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领域。
【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