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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124日在郎溪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万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五年并进”工作主线,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锚定大局强服务,护航发展显担当

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县之要务”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共绘“法治护航促善治”的宏伟蓝图

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郎溪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80105人,提起公诉284399人。坚持“严”的威慑不动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件10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相关联犯罪,提起公诉3569人,着力构建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135件139人。协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1935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件。全力破解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难题,会同社区矫正部门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行使经营权20人次。优化涉企检察服务全年开展入企法治宣讲8次,研商涉企案件6件。严格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全年检察长接访民营企业家4次。

提升社会治理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45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累计排查梳理案件线索35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联合接访、律师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效化解,妥善处理重点风险隐患案事件9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助力推动行业监管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解决。

二、聚焦民生践初心,司法为民谋福祉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以生动的检察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便民服务渠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听来电、接待来访50人次,全年登记各类信访件21件,回复率、答复率均为100%。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检察长带头接访12人次,“三类案件”院领导包案率100%。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救助尽救助”,进一步兜牢民生司法保障底线,全年向4名涉案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4万元。常态化开展“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与法援中心、人社、工会、法院等部门协调对接,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全年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3名农民工追讨欠薪47万元,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解决群众烦“薪”事。

强化民生重点领域监督。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共受理线索11件,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聚焦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安全,注重源头治理,针对外卖平台运营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关注特定场所餐饮安全,对洗浴场所、月子中心存在的菜品裸露放置、未配备“三防”设施、超范围经营以及产后护理机构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

全力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从严从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件10人,提起公诉22件50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起诉11件14人,彰显法律威严;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4人,相对不起诉10人,通过心理疏导、教育帮扶,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途。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综合履职线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防范校园霸凌、防性侵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宣传8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次。

三、坚持高质效办案,强化监督守公正

立足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力促进法治、维护公益、捍卫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漏诉18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4份,推动侦查取证合法合规。加强审判监督,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制发纠正意见22件,均已被采纳。强化案件亲历性调查和全过程监督,对1名社区矫正对象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形,依法建议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向法院提请收监执行,后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积极回应民生之盼,全年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5件。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件当事人申请涉买卖合同纠纷监督案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托大数据模型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围绕诉讼费用核算不准确、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不当、终本执行案件法条引用不精准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当好“法治参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机制,进一步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通过内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5件,对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件,避免简单“不诉了之”“不刑不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协同法院、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公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全力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围绕社区团购网格仓、自提点食品贮存不规范,“探店达人”违规发布美食广告,执业药师“挂证”等情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多维度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不规范、县域内公铁并行路段未规范设置防护措施影响铁路安全、有关企业未定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6件。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领域监督工作,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指导60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在固废平台内注册登记,规范危废贮存,消除生态环境污染潜在风险,此案例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刊登。

四、从严治检强根基,队伍建设提效能

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铸魂提能、强筋壮骨持之以恒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件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建设,全面讲好检察故事,我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抓好交叉巡察、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2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0条。院党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进,逐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以整改实效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院党组主体责任,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组织开展检风检纪督查5次。

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持续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有序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竞赛线上培训各类活动,不断提升业务素能,2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强化检察理论研究,承办的全市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结题2项,申请省市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3项,1篇论文获全省检察理论成果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高质效治理的检察举措还不够精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力度、办案质效还需不断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培养体系还需优化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的部署要求,聚焦县委“五个新提升”工作目标,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郎溪、法治郎溪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保护机制,扩大检企联络覆盖面,提升服务精准度。主动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助力民企发展、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中心工作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二是以更优服务回应群众期盼。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

三是以更强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质效,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消除追责盲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支持起诉案件力度。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探索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案实践。

四是以更高标准锻造检察队伍。强化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深化政治理论武装。提升专业能力,推进数检察战略实施,加强新型案件办理培训,培育更多精品案例和业务骨干。严守纪律底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务实笃行、履职尽责,为奋力谱写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郎溪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支持起诉】指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是附有一定条件地暂时停止起诉程序,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再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的法律监督活动。

【三个善于】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时代检察履职中提出的重要办案理念与方法,旨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六大保护】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数智检察】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新型工作模式,旨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服务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