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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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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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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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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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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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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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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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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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32.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 1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县单位业务指导和调研等公务往来方面。经费使用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