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至8月13日,我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全院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
评查中,我院评查小组严格按照《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抽取各业务部门2015年部分办结案件进行评查,通过“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文书质量、卷宗归档”四个方面进行逐案审阅卷宗,并对被评查案件建立质量评查表,严格实行一案一表制度。
本次评查共抽查案件98件,其中自侦案件5件,公诉案件35件,侦监案件16件,民行案件38件,控申案件4件。从评查结果来看,案件质量总体良好,办案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严肃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事,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但是或多或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案件法律文书缺少审批表;案件装订顺序不符合规定;部分文书未用电子印章、未用电子签名。
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我院案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依法、规范办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